屬靈爭戰-趕鬼與釋放

劉代華博士 2001/7

趕 鬼或稱為「釋放」的服事,通常伴隨著醫治。是最明顯,也是最激烈的屬靈爭戰的形式之一,是神權能及榮耀的彰顯,是神話語應許的印證。舊約中與魔鬼的對抗是 透過神的先知 對抗魔鬼的先知,而不像新約中,耶穌的獨創,聖靈所賦予信徒與魔鬼直接面對面的趕除他們。新約時代與魔鬼的爭戰,更加激烈。神是靈,信徒是由聖靈而生,聖 經也教導我們許多關於靈界的事,基督教是一個超自然的信仰,因此靈界對所有基督徒來說應該不是一個陌生的概念,但是對靈界的實際與認識,對某些基督徒來 說,甚至遠比不上異教徒。

這 裡大部分的教會對靈恩的操練,視如洪水猛獸。部分有操練的教會又因為缺乏教導,常常有令人詬病的不成熟錯誤。信徒們在教會中沒有得到教導及操練的滿足,便 自己偷偷出去尋找,結果因為缺乏屬靈的成熟及判斷力,很多時候造成個人及教會的虧損。這實在是牧者們自己的懶惰、狹窄及不追求,耽誤教會及信徒,使教會始 終處於軟弱狀態,距離神的權能與活潑的生命非常遙遠。
本籍英國的葉光明(Derek Prince)牧師,是國際公認近代趕鬼事工的先驅,也是有名的解經家,受過嚴格的神學訓練。我個人曾讀過他一系列七冊的基要真理書籍,以及四本屬靈爭戰 及趕鬼的專書,包括《趕鬼與釋放》(They Shall Expel Demons)一書。因此回應范大陵長老6/27、30/2000於論壇報所發表對此書的〈查驗〉一文。范長老的文章中一共有14 點負面查驗,本文將這14 點歸類後做簡短的討論。

負面查驗
1. 反對:趕鬼是耶穌差遣門徒出去傳福音時必要的教導裝備之一 。
2. 反對:基督徒會有被鬼附(除非是經個人同意)、邪靈攪擾及攻擊的可能性。
3. 反對:邪靈的範圍。認為沒有恐懼、驕傲、自憐、拒絕、怒氣、死亡、人文主義等邪靈存在。〈查驗〉一文並舉例指出耶穌曾發怒是否祂也被鬼附?
4. 反 對:葉牧師所說邪靈進入的途徑。認為十誡的規範範圍不是全人類,只有基督徒才受到限制,因此十誡的咒詛不臨到未信者。基督徒因為已被基督贖出,也不承擔祖 先犯十誡所遺留的咒詛。對於一些強迫性行為的形成與鬼附的因果,認為葉牧師是相互矛盾。〈查驗〉一文指出聖經上對邪靈的來源一目了然,認為葉牧師連邪靈來 源都不確定,沒有資格教人趕鬼。
5. 認為趕鬼與釋放一書過分強調趕鬼,使得鬼影幢幢,過分誇大邪靈能力,造成該書讀者整日疑神疑鬼憂心忡忡,忽略了神的保守與救恩。
以下使用引號的字句,代表完全引用〈查驗〉一文內容。

趕除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是傳福音的必須
主耶穌是所有基督徒事奉的唯一根基和效法的模式,福音書中耶穌的事工是宣講天國的福音、醫治病人及趕鬼。耶穌與魔鬼的激烈交戰,聖經記錄下來的是從耶穌公開服事之前就開始了。路加福音13:32,耶穌明確的說從現在開始,直到事情成就,祂要趕鬼、治病。馬太福音10:1耶穌叫了門徒來,給他們權柄能趕逐污鬼,並醫治各樣病症。然後差遣他們去傳福音,說天國近了!醫治病人,叫死人復活,長大麻瘋的潔淨,把鬼趕出去……馬可福音6:12-13描寫門徒執行任務的方式:門徒出去傳道,叫人悔改,又趕出許多的鬼,用油抹了許多病人,治好他們。耶穌復活後,又再一次差遣門徒向地極傳福音。凡憑信心出去傳講天國福音的人,有五個超自然的印記或應許跟隨,頭兩個就是:奉我的名趕鬼,說新方言(可16:17)。
〈查驗〉一文以馬太福音28:19-20, 耶穌給門徒的大使命,指出「其中並無特別教導、裝備他們像他一樣的對付污鬼。」其實按照福音書中許多處耶穌教導門徒 的範例,這一段經文很明顯的,是叫萬民做耶穌的門徒,行祂所行的,叫老門徒教新門徒主教他們的,直到世界的末了。若忽略其他相關經文,只因字面沒有趕鬼就 說耶穌在差派門徒傳福音時「有哪一次提到趕鬼呢?」未免就在強解聖經了。

以弗所書2:2說到那時我們死在罪惡過犯中,行事為人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,就是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。哥林多後書4:4說 到此等不信之人,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…… 傳福音本就是一場屬靈爭戰,是神的靈與魔鬼、神的國度與撒旦國度的角力,人心裡的眼睛被邪靈蒙蔽,若不趕除各樣蒙蔽的攔阻,人如何接受福音呢?新約模式的 佈道中當耶穌或門徒宣講福音時,人裡頭的鬼就顯現,因為神的大能藉著祂的話及聖靈的膏抹攪動了魔鬼,因此魔鬼就要用各樣方式對抗祂,他們會攪亂會場,打斷 講道,甚至顯現說:我們與你有什麼相干,來滅我們嗎?或是說:不要來管我們。這時將鬼趕出,神得榮耀並印證神的話,便有許多人歸主。很多宣教士及佈道家都 有這樣的經驗。另一種傳福音時的趕鬼是在去傳的前、後,禱告除去或綑綁聽者心中的各樣攔阻即邪靈,使神的話能進入。也有在傳時,一人在旁代禱。相信有許多 人有這樣的經歷。這也是趕除魔鬼的一種形式,只是較為溫和緩慢。
〈查驗〉一文所舉的幾個傳福音的例子,雖然沒有直接講到趕鬼,但是若假設沒有屬靈爭戰的發生就能使人信主,顯然太抬舉人的理性,也違反整本聖經的屬靈原則,而且在引用葉牧師的著作時斷章取義。這一點多次顯示在〈查驗〉一文中。

基督徒也需要得釋放(重生前魔鬼的工作)

人 重生成為基督徒了,為什麼還需要得釋放?這個問題就好像常有人問,聖經上說信耶穌後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,為什麼我的舊問題還存在?雖然重生了,有聖靈住 在裡面,但是人的思想行為及靈性的增長需要時間,是隨著他對神的認識及委身及聖靈的工作漸進長成。釋放也是一個漸進的過程,隨著對神及自己的瞭解及在真理 中的光照,才知道在生命中的哪些個領域需要得釋放,並能運用信心使用神給的權柄。聖靈會一步步的更深潔淨我們,是在我們預備好的時候。聖經並沒有提到,新 信徒會自動免除信主之前,發生在他們身上的事的一切後果。若信主前因某種原因受魔鬼挾制,信主後若那個原因沒有除去,他仍受挾制。又因為是邪靈的挾制,所 以不會僅因信主重生就得釋放,一定要趕除魔鬼,否則會繼續這個負面循環。例如淫亂的罪、不饒恕等。
重生前魔鬼在人身上最強的工作,是來自家庭或祖宗的咒詛,出埃及記20:3-5十誡的律例中咒詛遺傳的律,昨日、今日、明日永不改變,適用範圍不僅是舊約基督徒,更是 從古到今所有的人類。就像地心引力,在她沒被人類發現時仍然有用。就算是一個否認地心引力存在的人,他若從20層樓高度往下跳仍然摔死。我們都像亞伯拉罕 獻10分之1 給 麥基洗德一般,利未已在他先祖身中。照樣,當祖先向魔鬼獻祭或犯罪,我們也已在我們先祖身中。例如,許多中國人從小被奉獻給偶像,雖然自己無知,但父母 與偶像的立約也有效。因為父母在兒女身上是有屬靈權柄的,不論他們是否已信主。這也是神的律,古今中外所有人類社會都適用。假如我們一旦信主,就有權柄脫 離祖宗咒詛,因為耶穌的承當。但仍需要我們承認這個事實的存在,才懂得使用神已經給我們的權柄,去斷開這個挾制。

生氣卻不要犯罪,不可以給魔鬼留地步(重生後魔鬼的工作)
一 個人重生後就永不被邪靈攻擊、折磨、影響或被鬼附嗎?這想法是不合聖經的。成為基督徒後,魔鬼的攻擊越烈。基督徒如何在追求成聖的道路上勝過魔鬼各樣的引 誘、試探、攻擊,不正是使徒書信的主題之一嗎?〈查驗〉一文作者說他「從未見過基督徒被魔鬼攻擊」,真是不可思議。超自然的靈界有三個來源,聖靈、邪靈及 肉體。以弗所書4:26-28說到基督徒肉體的情緒與罪及魔鬼的關係。察覺負面的情緒卻放縱肉體,效法世界與世俗為友,以致犯罪,就是給魔鬼留地步,給他合法的權柄來侵佔、偷盜、殺害、毀壞。

以弗所書4、5,加拉太書5:16-26,馬太福音5:21-26、18:21-35等多處是教導基督徒如何不要給魔鬼留地步。雅各書4:4-8,彼得前書5:8-9的 內容是對基督徒說的,要我們謹守、儆醒辨別邪靈的存在及活動,又當主動抵擋邪靈壓制,若不知辨別就無法抵擋。再說到弟兄們也經歷這樣的苦難,可見抵擋魔鬼 不是輕鬆的事。當基督徒犯罪給魔鬼留地步,也就是同意魔鬼,地步留的越大,當然魔鬼越有挾制的權柄在基督徒的思想、情緒、態度上。起源可能是憂鬱、不信、 不饒恕等等。留地步的結果甚至可使人離棄真道(提前4:1)或接受另一個靈(林後11:4)。可以得勝有餘的關鍵不僅是知道神的預備,更是要使用神的預備,使自己在神的保護之下,認罪悔改,行在光中,耶穌的血才可洗淨(約壹1:7)耶穌雖凡事與祂弟兄相同,卻不犯罪,當然沒有被鬼附(希伯來2:17、18;4:15)。耶穌說過魔鬼在祂裡面是無地步的。但若說沒有受到魔鬼的壓制攻擊,就減少了耶穌救贖的偉大。教父貴格力(Gregory of Nazianrancy)曾說過“What is not assumed is not redeemed.” 〈查驗〉一文中屢次拿耶穌人性的軟弱,來類比信徒的軟弱及被鬼附的情形,不合適,也與聖經不符。至於〔魔鬼攻擊〕的角色可說是互為因果,牠引誘人犯罪,又藉此更進一步侵犯人類,所以並不如范長老所說是「互相矛盾」。

聖經並非趕鬼大全
魔鬼的命名是根據牠的作為,或進入的管道。新舊約直接提及某某靈的稱呼至少有17 種。強迫性行為是鬼附的根據,可以從馬可福音9:14-22,路加福音8:26-39魔鬼的個性及作為中確定。魔鬼既然遍地遊行,又不是無所不在(omnipresent),我不認為聖經中已將所有魔鬼的種類寫出。但是我們可以根據聖經對我們有關魔鬼個性及本質的教導,辨別諸靈的恩賜及他人或自己的趕鬼和屬靈爭戰的經驗學得。但若一味僅守聖經的字面意義,敬拜經文勝於經文的主,不知活用聖經原則,就又回到法利賽這個致命的錯誤中。

魔鬼的來源有幾種說法,聖經中並沒有提供足夠、直接的證據及資訊告訴我們。葉牧師在書中明白表示,因為聖經中並沒有提供足夠的證據告訴我們魔鬼的來源,所以他在魔鬼來源上的意見是他的推論及經歷。

聖經並非趕鬼大全,那不是聖經的功用,神要我們更多注意祂,勝過注意鬼。要我們更多將心力時間花在認識祂勝過認識鬼。但是當我們與神更親近時,魔鬼在我們面前也無法遁形。

並非鬼影幢幢而是更多彰顯神的權能
葉牧師在《趕鬼與釋放》一書第12章, 特別提到肉體及邪靈的區別,以及他過去在這方面,針對使自己得釋放時所犯的錯誤。教導不可把一切問題歸給邪靈,雖然邪靈與罪有密切關係。邪靈要趕除,肉體 的唯一出路只有釘死在十字架上。治死舊我還要穿上新人,在還沒有達到完全的屬靈健康時,雖有聖靈在其中的免疫功能,但由於人的罪性,基督徒不可能不易受邪 靈攻擊。他指出某些有偏差、不成熟、過度誇大的趕鬼事工,包括認為一切的問題都是魔鬼作為,釋放過程突顯了牧師並非耶穌,沒有愛的彰顯,被釋放者就成了顯 耀牧師的工具等等。提醒從事釋放事工時的陷阱和錯誤。

第23章如何持守釋放,充分教導運用神給基督徒的各項預備。使信徒能知道如何保守自己在神的自由中。第24章 如何幫助人得釋放,教導信徒運用屬靈權柄幫助他人趕鬼。全書有許多得釋放的見證,讓人對神的權能、救贖和愛有更大的信心,更多體會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承 擔了什麼樣的罪惡痛苦,並未誇大魔鬼的作為,製造恐懼。反倒是從范長老對本書所下的定論「偏差的神學、過度誇大邪靈能力」等,可看到其人或所代表的教會背 景,對邪靈的恐懼和對神能力的無知。我引用《趕鬼與釋放》一書中葉牧師的一段話,做為對現今教會,對趕鬼事工攻擊的回應:

〔撒 旦總是設法把牠活動的真相掩藏起來。如果牠能讓全人類不明瞭牠的詭計,或者根本不知道牠們的存在,牠就可以使用無知和懼怕這兩種工具,來為牠的毀滅性企圖 開路。可惜,無知和懼怕並不僅僅臨到非基督徒身上,也常在教會中運行。基督徒以迷信的恐懼態度對待鬼……懼怕污鬼的想法就是從污鬼來的。〕

否認魔鬼的實在及牠的作為只會給牠留下更大的地步,種種宗教的傳統包袱,與人的詭詐驕傲,遮蓋新約清晰的啟示。

分派與成見不是教會的祝福
〔我們相信神蹟(signs)是可以使佈道工作顯得有效的……天國的第三個記號就是趕鬼。我們拒絕把耶穌及祂的使徒論到魔鬼的教訓當作神話一樣來化除。雖然「天空屬靈氣的魔鬼」(以弗所6:12 )是可以指到魔鬼的意識型態及結構,我們卻相信這些是受命於魔鬼的,又是具位格的邪靈。鬼附身是真實的又是可怖的情況,人只能在權能對抗(power encounter)中才有得釋放的可能。在那種相遇中,人呼求耶穌的名字就得勝了。〕

上一段的文字是出於1982年世界福音團契(world Evangelical Fellowship)和世界佈道洛桑委員會(Lausanne Committee on World Evangelization) 在主題為「佈道與社會責任」的會議中的神學會議報告書的一段內容,會議有來自27 個國家50個福音派領袖參加。(楊牧谷,魔鬼學探究,卓懋,1995,pp.323-324)
趕鬼彰顯了兩個重要的屬靈真理:1.它鮮活的啟示兩個敵對屬靈國度的存在,就是神的國及撒旦的國。2.它彰顯了神的國度戰勝撒旦的國度。耶穌說我若是靠神的靈趕鬼,就是神的國臨到你們了(路11:19)。這是國度的真理,與宗派無關,隨著在真理上的更多體認,宗派間的學習及合作空間應是愈來愈大。相信葉牧師的書以及趕鬼的服事,也被世界上許多較接受靈恩的,非靈恩派教會接受及歡迎。身為教會領袖,若一味只想成為別人的先知,不但耽誤自己也阻擋了許多信徒的祝福。

多馬阿奎那說:一個盡其所能最認識神的人,就是知道無論他如何講及思想神,永遠都不足以觸及完全的神(He knows God best who knows that whatever he thinks and says fall short of what God really is.)。真理何其豐盛,願聖靈保守我們及祂的教會,不斷在謙卑的態度中,被祂帶領進入一切的真理。也更多彰顯神國度的權能,更多做祂的門徒。